7月9日,据悉,苹果与亚马逊的“App Store”商标之争终于落幕,苹果觉得手中掌握着大量用户,没必要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亚马逊所幸也就获得了“appstore”的使用权,周二加利福尼亚奥克兰地方法官菲利斯•汉密尔顿正式宣布了一条命令,应苹果和亚马逊的请求,将终止两家公司因“App Store”名称使用权引起的诉讼。2011年3月,苹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亚马逊的在线软件商城侵犯了其“App Store”商标权,并涉嫌以虚假广告的形式吸引开发者使用其移动软件下载服务。而亚马逊则在去年9月提出反驳,指出“app store”已经成为通用词汇,因此苹果没有任何理由阻止该词汇被用在“亚马逊 Appstore”中。
今年1月,美国旧金山地方法官驳回了苹果对亚马逊涉嫌虚假广告的指控,并要求苹果和亚马逊就“App Store”商标使用纠纷进行和解谈判。此前,苹果向亚马逊发出了一份不起诉契约,这为亚马逊提出相关反诉扫清了障碍。
苹果发言人克里斯汀•休格特说:“我们认为没有必要继续进行这项诉讼。到目前为止,我们应用商店里的应用数量已经达到90万个,下载量超过500亿次,用户非常清楚能够从哪里找到自己喜欢的应用。”
亚马逊代表律师马丁•格里克表示:“苹果单方面决定放弃这项诉讼,从而让亚马逊拥有了‘appstore’名称的使用权。”亚马逊发言人玛丽•奥萨克说:“我们对结果感到非常满意,未来我们会继续将重点放在向用户和开发者交付最好的应用商店体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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