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台FM103.9被人们熟知,该电台想推出汽车相关的产品,遂想用“1039”作为品牌,结果发现已被他人注册成了汽车发动机燃料添加剂商标,以至于交通台申请1039作为商标时被商评委驳回。交通台一怒之下将商评委诉至法院要求重新裁定,7月10日上午,该案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
据成都商标注册网获悉,原来简先生早在2005年7月6日就已申请注册“1039”商标,分别在第1类、第3类、第12类和第37类注册,指定使用在发动机燃料化学添加剂、汽车燃料化学添加剂等商品上,经初步审定并进行三个月的公告后,交通台提起异议。
交通台提出,“1039”为电台独创,经长期使用和大力推广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该台已在多个类别申请注册“1039”系列商标。“1039”作为该台的一个代名词已与“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形成了一一对应关系。简先生申请注册的1039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其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商标局经裁定异议理由不成立,简先生申请的1039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交通台不服,向商评委提出复议。
商评委查明,北京交通台“1039”商标注册晚于简先生注册商标申请日,商评委最终核准简先生1039商标的注册。为此,交通台将商评委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复审裁定并重新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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