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理解法规精神 切实转变监管理念
各地积极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宣传培训工作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公布以来,各地工商系统高度重视,对学习贯彻《条例》及5个规章迅速作出部署安排,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要求监管人员全面理解和把握各项制度的精神实质、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准确熟练运用法规,引导企业自觉按规定公示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全系统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动员暨法规培训会,1136人参加培训。会议要求,全系统将贯彻落实法规和规章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信息公示相关法规和规章是“宽进严管”的重要措施,对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转变监管方式和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深入研究细化。《条例》和规章确立了新的监管领域、工作职责和监管方式,涉及各部门、延伸到市场主体多种类型、联系到政府各行政机关,必须全盘考虑,细致梳理研究,明晰职责分工,制定配套制度。三是抓好贯彻落实,加大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内部人员、市场主体的培训,强化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能力。
江苏省工商局在无锡市举办全省工商系统《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培训班。全省企业监管、外资监管和信息中心共150多名干部参加培训。此次培训分为负责人培训班和业务骨干培训班,内容主要包括《条例》和配套规章的解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以及企业信息公示文书规范等。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卫东为全体学员授课,对今后监管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进行分析,并对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风险点为基层干部作出提示。在培训班上,省工商局局长王元慧表示,《条例》及规章的颁布,在增强企业信用意识、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公平交易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她要求全体工商干部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为政策落地做好知识储备,努力提高监管工作成效。
上海市工商局组织开展全员培训,邀请专家详细介绍《条例》及配套规章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相关亮点,并深入解读《条例》中企业年度报告内容、企业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重点条款。培训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对各级干部准确理解和运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很大的帮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印发了《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自2014年9月初起至12月31日,采取多项措施贯彻落实《条例》及配套规章,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案》指出,自治区工商局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宣传手册,借助红盾内外网平台,利用短信和微博、微信新媒体等方式,介绍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监管方式的变化,市场主体如何进行网上年报报送等事项,介绍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情况。各地工商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从不同角度进行全方位、高强度的宣传和报道,做到《条例》及配套规章宣传无死角,形成“以宣传促工作、以工作促宣传”的良好局面,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条例》及配套规章,为构建符合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提供支撑。
贯彻落实好《条例》及配套规章,既是对工商系统履职能力的重大考验,也是优质高效服务好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吉林省、安徽省等各地工商系统也积极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以全面贯彻《条例》及配套规章为契机,转变监管观念和监管方式,有效扩大社会监督,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加强企业诚信自律,有效遏制企业失信行为,持续改善市场环境,强力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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