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是指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依照法律法规申请转换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那么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主要包括成都工商注册下面说的三个方面:
一、是遵循“主体自愿、积极引导、依法规范”的原则;
二、是采取“一注一开”的登记方式。即原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同时申请转型升级企业设立登记;
三、是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转型升级企业设立登记,按转型升级企业登记管辖由企业登记部门“一站”办理。
上面跟成都工商注册一起了解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定义及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原则,那么接下来,又一起来看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办理流程吧,具体如下:
一、是由申请人向企业登记部门提交《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保留原名称字号的,原名称字号可予保留;变更为合伙企业,申请保留原名称字号的,原名称字号可予保留,在原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标注“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字样;变更为有限公司的,原名称字号可予保留,组织形式变更为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登记部门作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个体工商户拟转型升级设立企业证明》。
二、是转型升级企业继续经营原个体工商户已取得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申请人持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个体工商户拟转型升级设立企业证明》,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转型升级企业增加前置审批经营项目的,申请人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有关文件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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