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总结暨巡回督导组培训会议。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组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冯惠敏强调,要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督导组总结暨中央巡回督导组培训会议、中央第十二巡回督导组与王军局长沟通的谈话精神,坚持从严从实督导,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冯惠敏指出,督导有力,是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重要成果的重要保证。在第一批活动中,税务总局督导组认真贯彻中央和总局要求,紧紧依靠各省局党组开展工作,忠于职守、敢于负责,切实发挥“督察员、指导员、联络员、质检员”的作用,以有力的督导推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重要成果。督促检查中央和总局要求的全面落实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督促一把手发挥示范、表率、标杆作用,发挥了“督察员”作用;贴心指导、既教又帮,及时提醒、共同推进,紧紧依靠、突出主体,发挥了“指导员”作用;做好上传下达,挖掘工作亮点,加强横向沟通,发挥了“联络员”的作用;严把方案审查关,严把对照检查材料关,严把整改质量关,发挥了“质监员”的作用。
冯惠敏强调,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面广、线长、人多,情况更复杂、任务更艰巨,巡回督导工作责任更大、要求更高、任务更重,税务总局巡回督导组要充分认识巡回督导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贯彻“认真”精神,坚持既督导国税又联系地税,推进严守标准、严格把关、严固实效、严明纪律的“四严”督导,做到思想认识上不去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不放过、开展批评不动真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六个不放过”,确保督导工作落到实处。
冯惠敏要求:
一是找准巡回督导工作定位。履行好巡回督导工作职责,处理好与省局党组的关系,处理好与省局、市局督导组的关系,共同推动活动健康深入发展。
二是抓住巡回督导工作重点。抓住重点对象。督促省局党组履行好具体领导责任,督促市县局党组履行好直接责任,督促各级局领导班子成员选好、建好、用好自己联系点,督促同一地区国、地税局之间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共同整改。抓准重点事项。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要督促抓实学习教育,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要督促找准“四风”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抓好建章立制。抓牢重点举措。在第二批活动中,税务总局提出实施“三个三”的“扎根工程”,要督导开展意见大走访、换位大体验、落实大检查、便税大行动、作风大扫除,抓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举措的落实,做到衔接好、打连发、呈递进、创品牌。
三是讲究巡回督导工作方式。勤于“沉下去”,坚持面对面督导。敢于“唱黑脸”,对不足的,帮其弥补;对有问题的,责其纠正;对走过场的,令其重来。善于“钉钉子”,做到心中有底数、眼里有准星、手上有劲道,把督导工作钉深钉牢固。重于“两衔接”,既督第一批整改,又督第二批推进,实现第一、二批活动“无缝衔接”,推动第一批活动整改措施和制度规定落实到“末梢神经”。
四是加强巡回督导组自身建设。督导组的同志要加强自身学习,把中央和税务总局精神学深学透,做到指导有把握、督导有底气;树立优良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加强联系沟通,及时报送数据材料和请示汇报;严格遵守纪律,坚持讲党性、守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良好形象。
税务总局人事司司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江龙主持会议。中央第十二巡回督导组有关同志莅临会议指导,税务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税务总局督导组和巡回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参加会议。督导组和巡回督导组组长在发言中,交流了第一批督导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做好第二批巡回督导工作的思考和打算,纷纷表示,将不负重托,认真履行税务总局党组赋予的光荣使命,把第二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做好,确保第二批活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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