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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解答近期税收热点
文章来源:精灵网 发布时间:2014-09-15

图为 会议现场


图为 媒体记者提问


图为 王陆进发布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


图为 饶立新发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情况


图为 杨益民发布一季度营改增情况


图为 马毅民发布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情况


图为 丛明回答落实小微企业和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提问


图为 郭晓林主持会议


4月22日上午,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4年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营改增扩大试点、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等情况。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财经报等10多家媒体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同比增长9.9%,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据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王陆进介绍,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26241亿元(已扣除出口退税),同比增长9.9%;办理出口退税2771亿元,增长7.5%。税收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和价格变动情况基本吻合,税收结构优化反映出经济结构调整态势良好。
从二、三产业增速看,与上年同期相比,第二、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分别增长5.9%和13.6%,三产增幅高于二产7.7个百分点,特别是受营改增政策效应驱动,三产中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税收增长突出,增幅分别为20.7%、17.8%;

从产业税收占比看,与上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由48.3%降至46.5%,第三产业税收由51.6%提至53.3%;

从二产税收构成看,占全部税收约三分之一的制造业税收同比增长8.4%,较去年同期和去年全年分别提高13.6和6.2个百分点,其中汽车制造业、计算机和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税收分别增长近17.7%、20.5%;

从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股份公司、私营公司和涉外企业税收收入分别增长7.8%、10.6%、13%和10.5%,增幅基本保持平衡。
从地域看,东部省份税收增长普遍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和深圳分别增长14.7%、15.7%、12.1%、12.8%、14.3%和18.8%。

税收增长主要缘于经济增长,同时与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密不可分:改革征管模式车辆购置税增长18.1%;加强征管土地增值税增长31.2%;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查补收入增长17.5%。
在回答人民日报记者提问时,王陆进说,今年税收形势复杂、任务艰巨,税务部门从年初开始就积极抓紧抓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但二季度以后税收增长的压力较大。
王陆进表示,完成税收任务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全国税务系统将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一是坚持堵漏增收。认真查找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切实采取堵漏增收措施,特别是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作用,积极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大力堵塞管理漏洞,把该收的税都收上来。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纳税人办税,促进依法诚信纳税,同时大力实施管理创新,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税务稽查,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
二是坚决不收“过头税”。不论组织税收收入工作面临多么大的压力,都必须坚持依法征税,坚决防止和纠正任何收“过头税”等虚增收入的行为,确保税收收入增长质量。
三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越是经济税收形势严峻复杂,越要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国家出台的各项稳增长措施,特别是最近出台的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和延续完善支持促进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


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新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饶立新介绍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情况。
2月份以来,税务总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税收工作实际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改进作风,提速增效,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到实处。已经推出了五大类近20项系列措施:
——公布行政审批清单。对审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公布了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解决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多、环节繁、时间长等问题。
——规范税务进户执法。分两批取消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失调查巡查、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事项的核实等20项税务进户执法项目,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全面清理税务进户执法项目,加强对取消进户执法相关项目后续税收管理,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
——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手续。推出简化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手续、简化专用发票审批手续、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简化红字专用发票办理和便捷诚信纳税人发票领用和用量变更等措施,解决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环节办理效率不高的问题。
——简并涉税文书报表。各级税务机关全面梳理、分析评估、优化简并自行印制的涉税文书报表,税务总局已公告取消了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纳税申报方式认定申请表、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等第一批15项涉税文书报表,解决涉税文书报表种类多、填写复杂、重复填写等问题。
——大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出了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农机产品范围、完善出口退税政策、优化税款缴库退库流程、延长出口退免税办理期限等措施,并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和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更好更快地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发挥税收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饶立新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给纳税人解决了实实在在的困难,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捷,受到纳税人的普遍好评和社会舆论的广泛赞赏。全国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的要求,积极行动狠抓落实。
饶立新表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为民服务的嘹亮号角,是确保“三严三实”在税务部门落实的接力赛。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打连发、呈递进”的要求,不断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持久抓抓持久,继续简化行政审批,精减涉税报表资料,大力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完善对策,使“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化作服务税户的暖心之风。


一季度营改增减税375亿元,扩大试点工作正在抓紧准备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杨益民介绍了今年一季度营改增实施情况。
杨益民说,营改增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在继续做好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同时,顺利实施今年1月1日新纳入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目前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一季度末,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298.14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5.37万户,占18.57%;小规模纳税人242.77万户,占81.43%),比去年底新增25.64万户,其中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新增23.78万户,新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1.86万户。试点纳税人共申报增值税544.47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478.05亿元,占87.8%;小规模纳税人66.42亿元,占12.2%。
一季度,全国因实施营改增减税375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161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214亿元。2012年1月1日实行营改增试点以来,全国已累计减税2203亿元。
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首季减税24.5亿元。一季度新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业1295户,邮政业3899户,收派服务业(邮政、快递行业上门收取包裹)13454户。共申报增值税58亿元,减税24.5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2.5亿元,税负下降4.13%;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22亿元。
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杨益民说,将继续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并根据国务院部署,逐步在电信业、生活服务业实行营改增试点。将与财政部一起做好上半年电信业营改增试点的准备工作,并抓紧制定在生活服务业实施以及在建筑业和不动产开展营改增试点的方案。同时还将密切关注试点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营改增顺利推进。


曝光4起税收违法案件,将继续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通报了湛江市“1•06”特大制售假发票案、贵州“4•25”特大制贩假发票案、江苏宿迁宏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偷税案、山西省万荣县永耀饰品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涉税案查处情况。4起案件中,2起是制售假发票案,1起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起是偷逃税案,既有沿海地区也有内陆地区。
马毅民分析了当前发票违法犯罪的四个新特点:
一是具有典型性。目前统一实行的“以票控税、凭票报销”管理方式,虚假发票已形成用途广泛、需求巨大的“买方市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已成为各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形态和手段,在各地涉税违法案件中一直处于高发态势。
二是呈现职业化、团伙化。多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虚开金额巨大,涉案企业众多,违法活动呈职业化、团伙化、区域化,虚开发票犯罪链条不断拉长,打击难度和广度增加。
三是利用虚假发票偷逃税款。通过做假账、设置两套账、收入不入账、利用虚假凭证和发票多列支出等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等手段偷逃税是这几起案件的共同特点,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建筑安装、药品经销、餐饮服务等行业。
四是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不法分子使用专用设备制作的假发票在外观、防伪、纸张等方面与真发票的相似度极高,增加了辨别的难度。不法分子非法开发、伪造税务机关网络发票在线应用系统,或攻击和破解税务机关网络发票应用系统,而后向社会非法销售网络发票软件或出售发票。
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提问时,马毅民分析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5条成因:一是“买方市场”对虚假发票需求巨大。由于实行“以票控税、凭票报销”,发票承载着多项功能,部分单位和个人出于平衡财务收支、逃避纳税、走私洗钱、贪污贿赂等目的,形成了需求巨大的虚假发票“买方市场”。二是“卖方市场”暴利驱动。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大肆制造、销售假发票,某些地区甚至形成庞大的地下产业。三是发票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企业和个人大量使用现金交易,开具发票与资金使用情况分离,税务机关监管难度很大,行政事业等非纳税单位取得虚假发票不属税务机关监管和检查范围。四是发票管理制度有待加强。法律法规中涉及发票管理、财务记账凭证、银行转账支付等规定,难以适应当前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需要。五是发票违法信息治理难度较大。不法分子利用电脑网络、手机短信、电话传真等手段,直接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广泛散播发票违法信息,反控管、反打击意识和能力增强,给现有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和控管资源造成极大压力。
马毅民表示,针对当前发票违法犯罪行为高发多发形势,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大力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严厉查处非法使用发票行为,重点对建筑安装、石油石化、商业批发与零售、餐饮娱乐、营利性教育培训、各类中介机构等发票违法问题突出的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检查;与公安机关继续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查办一批发票犯罪大要案件,摧毁发票犯罪网络,会同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治理发票违法信息。协助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做好对行政、事业等非纳税单位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完善网络发票系统建设,推进网络发票试点;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重要作用,协调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打击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积极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保就业、惠民生决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就业


在回答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说,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扩大到10万元。4月18日,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有关税收征管问题,主要变化有三点:一是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不再申请审批,统一改为备案方式。二是无论是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均可享受优惠政策。三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面扩大。预计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面将由原来的26%提高到85%以上。
丛明介绍,各地税务机关迅速行动,积极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甘肃省国税局、地税局迅速明确政策衔接,及时开展政策宣传,下放备案权限,简化程序,简并资料,开展前期统计、测算和减税效应分析,定期开展后续核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闭环”管理,并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确保国家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丛明说,4月16日,国务院决定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税务总局将抓紧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具体税收政策文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新政策与原政策相比,扶持力度加大,主要体现在:
——取消行业优惠范围限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再限制行业范围,为各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效力。
——吸纳就业人员范围更广。企业吸纳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即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消除就业领域身份歧视,让更多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
——税收减免优惠额度更大。以往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每户每年8000元给予限额税收减免,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定额税收减免,各省可上下浮动20%。新政策均提高了税收减免幅度。
——税费扣减范围更宽。在原政策税费扣减范围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增加了地方教育费附加。
——优惠政策方式更简。将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方便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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