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兰在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处长培训班上强调 全面深化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
文章来源:精灵网 发布时间:2014-09-15
4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兰出席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的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处长培训班开班式。在开班式上,宋兰强调,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的系列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特点、新要求,审时度势、超前谋划,及时跟进、主动作为,全面深化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深化税制改革、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宋兰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教育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她指出,2012年第十二次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以来,在总局和各级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坚持税收工作重心在哪里、教育培训就服务到哪里;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不竭动力,重基础、练内功、强保障;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抓手,大力整治不良学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培训环境。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仅在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上取得了新成效,而且在提升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上也迈出了新步伐。
宋兰指出,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税制改革的第一年,是总局党组提出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扎实推进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对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宋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培训的新要求,充分把握实现税收现代化赋予教育培训的新使命和促进税务干部全面发展对教育培训的新期待,不断改进培训模式,创新培训方法,使教育培训更加适应当前形势任务的需要。二是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以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为龙头,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税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基础好、有潜力、想干事、有业绩的年轻干部成长发展打通一个新渠道,开辟一条新道路。三是要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确保把中央和总局党组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要继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培训,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位抓紧抓好;要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立足地区部门实际,适应岗位需要,注重实践提高,进一步规范培训计划管理,切实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行需求调研制度,改进培训模式,推行培训项目质量评估,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要全面提升主阵地办学水平,建设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开发精品教材和特色课程,切实加强培训保障能力建设;要以提高科学化水平为目标,完善教育培训制度体系;要从严管理,抓好学风建设。
开班式由税务总局教育中心主任王兰主持,部分省(区、市)分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局领导,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校领导,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各处处长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处处长参加了此次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