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期资料的范围
文章来源:精灵网 发布时间:2015-04-20
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同期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五部分内容:
一是组织结构。具体包括企业所属的企业集团相关组织结构及股权结构;企业关联关系的年度变化情况;与企业发生交易的关联方信息;各关联方适用的具有所得税性质的税种、税率及相应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二是生产经营情况。具体包括企业的业务概况;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占收入总额的比重,主营业务利润及其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企业所处的行业地位及相关市场竞争环境的分析;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企业及其关联方在关联交易中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以及使用的资产等相关信息;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三是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包括关联交易类型、参与方、时间、金额、结算货币、交易条件等;关联交易所采用的贸易方式、年度变化情况及其理由;关联交易的业务流程;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无形资产及其对定价的影响;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副本及其履行情况的说明;对影响关联交易定价的主要经济和法律因素的分析;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划分情况。
四是可比性分析。具体包括可比性分析所考虑的因素;可比企业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以及使用的资产等相关信息;可比交易的说明;融资业务的正常利率水平、金额、币种、期限、担保、融资人的资信、还款方式、计息方法等;劳务的性质与程度;无形资产的类型及交易形式,通过交易获得的使用无形资产的权利,使用无形资产获得的收益;可比信息来源、选择条件及理由;可比数据的差异调整及理由。
五是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具体包括转让定价方法的选用及理由;可比信息如何支持所选用的转让定价方法;确定可比非关联交易价格或利润的过程中所作的假设和判断;运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和可比性分析结果,确定可比非关联交易价格或利润,以及遵循独立交易原则的说明;其他支持所选用转让定价方法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