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我是一名公务员,今年10月份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给我们发了双薪,请问公务员企业双薪应如何纳税?
文章来源:精灵网 发布时间:2015-01-10
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一篇:企业收取的承包管理费缴营业税吗
优秀顾问

彭经理
400-600-5095

李经理
400-600-5095

董经理
400-600-5095
新闻资讯
更多>>
- [税务知识]外贸企业申报出口货...
- [税务知识]哪些情况需要核定征...
- [税务知识]应办未办工商营业执...
- [税务知识]一般纳税人变更法人...
- [税务知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
- [税务知识]公司的网站开发制作...
- [税务知识]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