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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网店“亮照经营” 工商信息一点即知
文章来源:精灵网 发布时间:2014-09-06

记者5日从四川省工商局了解到,四川工商部门已开始向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网络经营者发放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根据当地新近出台的规定,未按要求在醒目位置“亮照经营”的经营类网站,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四川省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已于近日印发执行,截至5日已向185户申请者发放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

该规定要求,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消费者在网购时,只需点击网站的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即可查询到该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等注册信息。(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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